现行安利(中国)的营运模式 | 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 |
以店铺加雇佣推销员的特殊方式进行经营,推销员与公司关系直接,没有非法牟利的网络组织; | 参加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上线从下线的经营业绩中取得报酬; |
营业代表加入没有任何“入门费”; | 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假如、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获得回报; |
安利公司营销人员的收入只根据销售业绩,鼓励多劳多得,其收入与加入时间先后无关; | 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 |
自设厂房,产销合一,销售产品是公司受益的唯一来源; | 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 |
公司统拨营运经费支付营销人员的酬金、奖金。先参加者的报酬与后参加者的费用无关; | 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
从事安利事业没有一夜暴富的可能。 | 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的活动。 |